更新于 2023-06-13 20:30 发表于 2023-06-13 20:30 访问次数:5114 上一篇 下一篇
根据《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》相关规定,我校对考生报名表、报名材料、心理普测等材料进行了初审,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公布如下:
请以上通过初审的考生在2023年6月14日16:00前完成缴费,逾期未缴将不能参加专家材料审查等后续环节,缴费方式详见附件。
附件:网上缴费操作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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