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于 2021-06-29 08:00 发表于 2021-06-29 08:00 访问次数:3457 上一篇 下一篇
根据《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》相关规定,我校对考生报名表、报名材料、心理普测等材料进行了初审,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公布如下:
请以上通过初审的考生在6月30日16:00前完成缴费,逾期未缴将不能参加专家材料审查等后续环节,缴费方式详见缴费通知。
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
2021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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