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初审考生名单的通知

更新于 2021-06-29 08:00   发表于 2021-06-29 08:00   访问次数:3387 上一篇 下一篇

根据《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》相关规定,我校对考生报名表、报名材料、心理普测等材料进行了初审,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公布如下:



请以上通过初审的考生在6月30日16:00前完成缴费,逾期未缴将不能参加专家材料审查等后续环节,缴费方式详见缴费通知。

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

2021年6月29日